哪些土地可以免缴或减免土地使用税

2021-12-31 18:11:33 来源:

  哪些土地可以免缴土地使用税

 

(1)国家机关、人民团体、军队自用的土地;
(2)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;
(3)宗教寺庙、公园、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;
(4)市政街道、广场、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;
(5)直接用于农林、牧、渔业的生产用地;
(6)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,从使用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-10年;
(7)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、交通、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。

 

  哪些土地可以减免土地使用税

 

下列土地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减免土地使用税:
(1)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;
(2)房产管理部门在房租调整改革前已租的居民住房用地;
(3)免税单位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;
(4)民政部门举办的安置残疾人占一定比例的福利工厂用地;
(5)集体和个人开办的各类学校、医院、托儿所、幼儿园用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