村(社区)“两委”换届“十个严禁”

2021-09-30 20:50:00 来源:

  纪律规矩是高压线,必须始终挺在前面、落到实处。广大党员、村(居)民要正确行使民主权利,切实做到依法按章参选、公平有序竞选。全县各级组织和个人在村(社区)“两委”换届选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“十个严禁”要求。

 

  1.严禁通过送钱送物、电子红包、有价证券、支付凭证、会员卡、提供消费活动等方式进行拉票贿选。

 

  2.严禁直接或通过他人采取打电话、发微信短信、当面拜访等方式说情打招呼。

 

  3.严禁以篡改选票、虚报票数、贿赂工作人员、搞虚假委托等方式弄虚作假。

 

  4.严禁以造谣、诬告、诽谤等手段中伤他人,或编造、传播、散布干扰换届的言论和消息。

 

  5.严禁利用宗教势力、宗派势力、家族势力、黑恶势力、敌对势力等干扰破坏选举。

 

  6.严禁以损毁选票、抢夺毁坏票箱、殴打谩骂选举人或工作人员、冲击会场、煽动串联集体访等手段寻衅滋事。

 

  7.严禁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线索的调查和处理,或对相关人员进行打击报复。

 

  8.严禁突击花钱,滥发奖金补贴,挪用集体资金以及擅自处理集体资产等。

 

  9.严禁离任后以任何理由不交印章、不交账本、不移交村(居)务等。

 

  10.严禁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妨害换届选举工作。